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财经要闻 >

财政部、央行印发《手机银行销售储蓄国债(电子式)试点办法》

2021-04-01北京新闻网编辑:北京新闻网浏览:


小字号

人民网北京3月24日电 (记者王震)据财政部网站24日消息,为规范手机银行销售储蓄国债(电子式)试点工作,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制度规定,财政部、人民银行制定了《手机银行销售储蓄国债(电子式)试点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根据《办法》,开展个人手机银行业务5年以上,且报名前一年1月1日至报名日在办理储蓄国债(电子式)业务中未发生影响国债信誉的违规事件、个人手机银行业务没有重大安全事故记录的储蓄国债承销团成员,可向财政部、人民银行申请报名参加试点工作。

《办法》规定,参与试点的储蓄国债承销团成员通过手机银行渠道可办理储蓄国债(电子式)销售、个人债券二级托管账户开立、托管余额信息查询业务,不可办理提前兑取、质押贷款、非交易过户、资金清算账户变更等业务。

《办法》还规定,投资者用于办理储蓄国债(电子式)手机银行相关业务使用的人民币结算账户的手机银行功能,须通过柜面渠道开通。


(责编:王震、高雷)

分享让更多人看到

推荐阅读 新世界郑志刚:聚焦科技创新 赋能生态圈可持续发展     “近日,新世界中国总部落户广州,进一步彰显了集团深耕内地的信心与决心。”日前,新世界发展有限公司执行副主席兼行政总裁、新世界中国地产有限公司行政主席郑志刚接受人民网财经专访时表示,下一步,将深耕开拓内地市场,持续加大对粤港澳大湾区及重点一、二线城市的投入,进一步构建新世界生态圈。…    
财政部:取消港口建设费 民航发展基金征收标准再降20%     人民网北京3月24日电 (记者王震)据财政部网站24日消息,为进一步降低企业成本,优化营商环境,日前,财政部发布关于取消港口建设费和调整民航发展基金有关政策的公告。 根据公告,自2021年1月1日起取消港口建设费。…    

(来源:北京新闻网)

  • 凡本网注明"来源:北京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北京新闻网,转载请必须注明北京新闻网,http://www.hzmskj.com。违反者本网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 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的作品,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 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


图说新闻

更多>>
减少二十项 新版市场准入

减少二十项 新版市场准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