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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版“监管沙箱”扩容 金融科技创新监管试点落脚“小微”

2020-05-15北京新闻网编辑:北京新闻网浏览:


  继北京市之后,上海市、重庆市、深圳市、河北雄安新区、杭州市、苏州市等6市(区)启动金融科技创新监管试点——

  继去年12月,金融科技创新监管试点率先在北京市启动之后,4月27日,中国人民银行(以下简称央行)发布消息,支持在上海市、重庆市、深圳市、河北雄安新区、杭州市、苏州市等6市(区)扩大试点,引导持牌金融机构、科技公司申请创新测试。业内人士表示,这将进一步加速金融科技“监管沙箱”工作的推进,为金融科技创新划出了安全区域,有利于推动创新与监管的良性互动。

  推动金融科技创新与监管良性互动

  近年来,随着金融科技的发展,如何既支持真正的金融创新,又能防控风险,各国越来越重视对金融科技的监管。英国于2015年率先提出“监管沙箱”(Regulatory Sandbox)概念。

 

  “监管沙箱”,是指在一个安全空间内,让创新的金融产品、服务、商业模式和营销方式在真实的市场环境中得到验证,监管者得以在保护消费者和投资者权益、严防风险外溢的前提下,通过主动合理地放宽监管规定,减少金融科技创新的规则障碍,实现金融科技创新与有效管控风险平衡。

  2019年,央行率先在北京启动金融科技创新监管试点,探索设计包容审慎、富有弹性的创新试错容错机制,划定刚性底线、设置柔性边界、预留充足发展空间,努力打造符合中国国情、与国际接轨的金融科技创新监管工具,这被业内称为中国版“监管沙箱”。

  西南财经大学金融学院数字经济研究中心主任陈文表示,金融发展离不开创新,金融科技创新监管试点是为金融科技创新划出了一个安全区,有利于推动创新与监管的良性互动。

  但与其他国家的“监管沙箱”不同的是,目前,我国“监管沙箱”纳入的是持牌机构。北京入箱的首批6个项目都以持牌金融机构为主。

  对此,陈文表示,按照央行对金融科技的界定,金融科技是要科技赋能金融。对于金融科技来说是要“正本清源”,以前我国互联网金融很多都是没有持牌的企业,也造成了一定的风险。按照监管要求,金融业务还是要金融持牌机构来做,科技企业是起到“赋能”作用,通过与金融机构合作,将相关项目纳入监管试点当中。

  陈文表示,目前来看,金融科技监管试点一方面是推动金融机构自主进行监管科技试点,强化金融机构自身的金融科技能力;一方面是通过“监管沙箱”试点,探索科技类企业和金融机构的合作模式。在试点过程中,引导科技型企业为金融机构赋能,同时探索对赋能金融机构的科技企业进行有效监管。

  纾解小微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

  央行表示,此次试点将引导持牌金融机构、科技公司申请创新测试,在依法合规、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前提下探索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赋能金融“惠民利企”,纾解小微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普惠金融“最后一公里”等痛点难点,助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着力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水平。

  “从这一要求可看出此次金融科技创新监管试点落脚点是在小微金融。”陈文表示,这一要求体现了国家监管部门是在有意识地鼓励通过科技创新,来纾解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提升金融便民服务水平。

  “物联网、人工智能、大数据等科技手段可以在很大程度上解决小微企业融资过程中信息不对称、降低交易成本、提升风控能力和服务效率等问题。”誉存科技创始人、CEO刘德彬表示,在我国,中小微企业在我国经济发展进程中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但有数据显示,中小微的信贷渗透率仅有25%。银行的低息资金是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的最优资源,但由于很多中小微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多少存在治理结构不完善、财务制度不健全、经营管理灵活等问题,导致金融机构无法使用旧有的信贷评估体系,准确识别企业的生产经营及财务状况,这也是中小微金融难以普惠的重要原因。近年来,随着大数据智能化技术在银行等金融机构的逐步应用,拓宽了传统金融机构传递信息的渠道,也丰富了其办理业务的手段,通过降低运营成本的方式扩大了金融服务的覆盖面。

  据了解,去年,誉存科技普惠金融平台累计帮助上万家中小微企业获得了上百亿元人民币的银行融资。

  不过,刘德彬也坦言,虽然现阶段我国在科技赋能中小微金融发展方面已经走在了世界前列,但随着应用的逐步深入,对照前几年个人贷款及消费金融领域出现的数据隐私泄露等诸多问题,需要去构建一套接轨国际但同时也符合中国市场发展的监管体系,也需要用科技的手段来创新监管。

  新冠肺炎疫情助推试点范围扩大

  此次央行将金融科技的监管试点扩容至上海、深圳、重庆等6个城市,此次扩大试点范围,首选上海、深圳等6地主要有何考虑?

(来源:北京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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