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地方新闻 >

北京核酸检测机构达67家 可日检测4.8万个样本

2020-05-26北京新闻网编辑:北京新闻网浏览:


  北京核酸检测机构数量达67家
   日检测能力约4.8万个样本 海淀、石景山等区实现“不下车”检测

  本报讯(记者  蒋若静 李泽伟)5月11日下午,北京市第104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召开,北京市卫健委新闻发言人高小俊介绍,近日本市新增了第二批提供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服务的21所医疗卫生机构,全市核酸检测机构数量已经达到了67家,日检测能力达到约4.8万个样本。此外,海淀、石景山等区率先实现通过汽车穿梭方式开展采样服务,受检人无需下车,3到5分钟内即可完成。

  高小俊介绍,4月15日,本市公布了首批46所面向团体和个人提供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服务的医疗卫生机构,日检测能力约13000个样本。经现场审核和检测质量评估,近日又批准15家医疗机构开展核酸检测,其中5家为商业医学检验检测机构。同时,协调军委后勤保障部卫生局,将6家军队医院纳入对地方开放的核酸检测机构。全市核酸检测机构由疫情初期的17家疾控中心,扩大至目前的67家军地医疗卫生机构,含13家商业医学检验检测机构,形成了央地、军地、公私机构协同检测的格局。

  高小俊表示,通过增加机构数量、加强设备人员配置,本市日检测能力达到约4.8万个样本,可适应现阶段核酸检测需求。比如5月10日0时至24时,全市共检测17140人,检测样本17257份,结果显示阳性的3人,均为在院治疗患者。为了优化核酸检测采样服务,各区在二环外的医疗机构、集中隔离点、酒店等共设置了116个采样点,组建了530余人的采样队伍,采用网络或电话预约方式,分时段采样检测。

 北京核酸检测机构达67家 可日检测4.8万个样本

 

  其中,海淀区和爱康体检及石景山区等率先实现通过汽车穿梭方式开展采样服务,受检人无需下车,3到5分钟内即可完成,进一步提高了采样安全性和效率。此外,市体检中心采用预约上门服务方式,到工厂企业提供采样服务,促进复工复产。

  另外,为方便有需求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查询和检测,在公布首批46所面向团体和个人提供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服务的医疗卫生机构基础上,形成了第二批提供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服务的21所医疗卫生机构名单。其中,北京华大医学检验所等20所医疗机构面向团体和个人提供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服务,北京铁路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为铁路系统内部提供核酸检测服务。有检测需求的单位和个人,可提前在网上查询并预约。

  看点

  疫情期间部分援企政策将固化

  在昨天的发布会上,北京市发改委副主任张艳林介绍,民营经济在当前恢复经济活力,努力复工复产加快达产中积极担当,截至昨天,全市规上工业企业、规上工地已全面复工,商务楼宇复工率达到99.5%,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规上超市、规上餐饮复工率分别为99.5%、79%。

  张艳林介绍,北京市委、市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提升民营经济活力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提出了鼓励、支持、引导首都民营经济发展的20条措施。《实施意见》注重疫情期间各类援企政策固化衔接,加强疫情期间援企政策的效果跟踪研判,条件成熟的及时纳入常态化管理。《实施意见》主要内容如下:

  一是促进市场公平竞争。进一步放开民间投资领域,支持民营企业参与基础设施、公用事业、公共服务等领域投资运营,建立向民营企业推介项目长效机制。清理违规设立的准入许可和隐性门槛,不得额外对民营企业准入附加条件。鼓励民营企业参与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支持民营企业参与电力、电信、铁路等重点行业和领域改革,承接部分竞争性业务。支持民营企业参与交通、水利、市政公用事业等领域投资运营。支持民营企业参与医疗、教育、养老等领域建设和运营。支持民营企业参与老旧小区、商业区改造等城市更新项目。鼓励民营企业参与“三城一区”、北京城市副中心等重点项目建设。

  二是强调合法权益保护。加强对民营企业和企业家合法财产的保护,严格遵循罪刑法定、法不溯及既往、从旧兼从轻等法治原则处理民营企业涉嫌违法犯罪的行为。建立政府失信责任追溯和承担机制,对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款项的行为要依法严肃问责。

  三是有效降低企业成本。完善续贷受理中心功能,探索建立面向小微企业的贷款服务中心,解决民营企业贷款难、续贷难、成本高等问题。鼓励开展无形资产抵押业务,拓宽企业融资渠道。全面落实国家各项惠及民营企业的减税降费政策,减轻企业税费负担。

(来源:北京新闻网)

  • 凡本网注明"来源:北京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北京新闻网,转载请必须注明北京新闻网,http://www.hzmskj.com。违反者本网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 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的作品,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 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


图说新闻

更多>>
 武汉“封城”简史

武汉“封城”简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