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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地取消变相强制接种新冠疫苗政策:与国家规定自愿原则不符

2021-08-28北京新闻网编辑:北京新闻网浏览:


  近期,多地加码新冠疫苗接种举措,采用多种方式鼓励、推进接种,不过,一些对未接种疫苗人群的额外“限制”措施引发争议。南都记者了解到,目前,已有多地取消纳入个人诚信记录、不予学生入校等违反“新冠疫苗接种知情自愿原则”的规定。

  8月15日,湖北鄂州市鄂城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消息称,全区12至17岁未成年人和18岁以上无禁忌症人员,从即日起10日内做到“应接全接”。对无故不接种新冠疫苗人员,纳入个人诚信记录。8月26日,鄂州市12345称,这一文件已经删除,暂时没有发布新的规定。

  类似的,还有湖北省十堰市茅箭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的通告:全区18岁以上无禁忌症人员,无故不接种新冠疫苗纳入个人诚信记录。该指挥部工作人员称,“现在取消了”。

  另一引起争议的,是正阳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在8月23日发布的要求:县教育系统要开展新冠疫苗接种“小手拉大手”活动,中小学生开学报名时采取“1+6+N”形式,即每名学生入学报到时,需持有父母(监护人)、爷爷奶奶、外公外婆及其共同居住的近亲属新冠疫苗接种证明,否则,不予接收或暂缓入校。

  而后该指挥部于26日早间发文称,叫停这一规定。通报称,该规定“与国家规定新冠病毒疫苗接种采取知情自愿原则不一致,我办立即叫停‘小手拉大手’活动,接种新冠疫苗坚持自愿原则。”

  今年以来,已有多地尝试出台类似的限制性规定以推进新冠疫苗接种。例如,今年初,海南万城镇发布公告称,不接种疫苗,将面临出行交通没车坐,按村规民约列入黑榜名单,不得享受政府优惠政策等情况,对今后子女上学、工作、参军、住房报建等都会受到影响。3月末,当地政府再发通知,称前述声明措辞不当,予以注销,“并就这种简单粗暴的宣传方式向广大人民群众表示诚挚的歉意”。

  随着类似的“不当举措”屡次出现,国家卫健委、教育部等机构多次表态,在知情、同意、自愿的前提下,做好疫苗接种工作。“对于个别地区出现的对未接种新冠病毒疫苗群体的限制通知,国家卫健委疾控局已经关注到,并已及时予以指导和规范。”其中一次通报称。

  此外,今年4月11日,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新闻发布会曾表示,个别地方在疫苗接种工作中出现了简单化,甚至一刀切的情况,这种做法必须坚决予以纠正。

  针对近段时间的一些争议性做法,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王贵松撰文认为,依据《疫苗管理法》《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等规定,新冠疫苗不属于免疫规划疫苗,而只是二类疫苗。故而,居民没有接种新冠疫苗的法律义务。接种新冠疫苗不是法定义务,就意味着国家不得强制接种。也正是因如此,国家在接种新冠疫苗问题上,遵循着“知情同意自愿”的基本原则。

  “现在的防疫形势来之不易,需要多方维护,但中央也三令五申不得层层加码、不能管理‘一刀切’,”他写道,既然新冠疫苗还难以纳入国家免疫规划,接种新冠疫苗还将处于“自愿”状态。相关地方也只能按照这一属性的要求,在直接或间接的强制措施之外,采取普及相关知识、鼓励动员等多种措施,推进新冠疫苗的接种。

  南都记者 宋承翰 发自北京

(来源:北京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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