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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艺昕网络侵权案一审胜诉 被告判赔30000元

2021-08-03北京新闻网编辑:北京新闻网浏览:


摘要: 法院认为,被告未经原告许可,其行为侵犯了原告的肖像权。判决结果为焦作某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赔偿唐婷经济损失30000元等。

唐艺昕网络侵权案一审胜诉

唐艺昕

新浪娱乐讯 据企查查APP,唐婷(艺名唐艺昕)与焦作某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等网络侵权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近日公开,法院查明,被告用户“打不死的虫虫”发布6篇原创文章,使用了原告唐婷(艺名唐艺昕)的数张照片作为配图并添加了商品购买链接。法院认为,被告未经原告许可,其行为侵犯了原告的肖像权。判决结果为账号运营主体焦作某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赔偿唐婷经济损失30000元等。

(来源:北京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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