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热点要闻 >

德国内政部:申根签证过期者可在德停留至9月30日

2020-06-23北京新闻网编辑:北京新闻网浏览:


  中新社柏林6月19日电 (记者 彭大伟)德国联邦内政部发言人当地时间19日应询回应中新社记者有关提问时称,德国内政部公布了一份于当日生效的法令,持即将过期申根签证、且无法于6月30日前离开德国的人士可在德国继续停留至9月30日,无需申请延签。

 

  针对持申根签证外国公民因新冠疫情在德国滞留问题,中新社记者日前向德国联邦内政部询问其延签政策。德国联邦内政部发言人克里斯蒂娜·文特(Dr. Christina Wendt)19日答复记者提问表示,德国联邦内政部已于当天公布了一项法令,当中规定,持即将过期的申根签证的人士6月30日后可免于申请其它居留证明即可在德国停留至9月30日。

  克里斯蒂娜·文特表示,上述法令从公布之日(19日)起生效。出台这一法令的目的是为了照顾到那些持即将过期的申根签证在德国停留的人士。由于当前国际旅行受到广泛影响,这部分人士往往无法在6月30日前从德国出境并返回其祖国。她表示,最新法令避免了造成上述人士在德“非法居留”的局面。

  19日,中国驻德国大使馆亦通过其微信公众号转发了这一法令全文。据中国驻德国大使馆解释,根据该法令,凡今年3月17日持有效申根签证在德居留,或者3月17日之后至本规定生效之日,持有效申根签证进入德国境内的外国公民,可以持过期申根签证停留至2020年9月30日。离境时,只须出示本人有效护照和过期申根签证即可,无需出具额外证明。驻德使馆同时建议,为方便起见,建议将此法令打印携带备查。

  中国驻德国大使馆特别提醒,上述法令不适用于持有德国国别签证者(D签)。D签持有人需在签证到期前向当地外管局申请延签。自延签申请提出到外管局作出延签与否决定前,这期间的签证或居留仍有效。驻德使馆提醒,为避免在出境时遇到不必要的麻烦或给自己留下不良记录,请及时向所在地外管局提出延签。(完)

【编辑:陈爽】

(来源:北京新闻网)

  • 凡本网注明"来源:北京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北京新闻网,转载请必须注明北京新闻网,http://www.hzmskj.com。违反者本网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 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的作品,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 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


图说新闻

更多>>
 多个抢票软件被12306屏蔽

多个抢票软件被12306屏蔽